申请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

2010-03-22 00:00   来源:宣城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我准备申请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请问在考虑还贷年限时,贵中心是否会通盘考虑在商业银行的还款能力及年限?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公积金贷款年限依据实际贷款额度和预期偿还贷款值计算确定,最长年限不超过20年,其中:大修住房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翻建住房和集资建房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10年。实际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后5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享受此规定)。
       贷款年限=实际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借款前各自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40%之和)÷12个月(逢小数进一)。           
copyright dedecms

有用(0) 没用(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