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26 14:00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请问如果未婚,没有自己买房、租房,而是拥有北京户口,与父母同住,父母购买自己单位的集资建房,可以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么? 如果可以,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证明?具体如何提取? 若不可以,是不是在北京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买房、不租房,要等到退休后才可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一直不提取使用的话,年利率是多少?是否复利计算?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父母购房,那么子女是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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