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身份证地址和户口不一致的问题[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10-03-26 15:54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我现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的身份证是二代身份证,是我在北京上学时办理,地址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我毕业之后户口迁移到了上海,目前落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为集体户口。为了申请公积金,我已经开出了具有资格的户籍证明和户口卡复印件并加盖了公章,但在我初审材料提交的时候,被链家地产的代理人员告知身份证地址和户口本不一致,不能提交。而且告知不可以以其他身份证件代替。但我查看了公积金网站的规定只是需要“买方身份证或者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无其他特殊要求。 由于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4个工作日,且申请和领取均需本人亲自办理,我目前在北京工作,不方便到上海办理。请问对于此类情况,我们是否规定身份证一定要与户口地址一致呢?另外使用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是否可以?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在贷款申请提交的材料中,对于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地址并未要求必须一致,但上述证件中的户籍所在地即发证机关应当一致,或者说应当属于同一省份或市。因此,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按照贷款业务部门的具体规定进行办理。另外,就您所说的能否用护照作为身份证明等,建议您咨询具体贷款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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