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入行工作,2003年11月辞职2004年一月开始发放住房补贴,在职

2010-03-22 18:53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您好 我是中国银行的正式职工,1996年7月入行,2003年11月辞职,入行后没有享受过任何有关住房的福利(包括食物分房和货币补贴),行里规定是只要2004年1月1日在职的职工,不管之后是否在职,如果以前没有享受过食物分房的,都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普通员工24万,如果之后不在职的以前的根据在职工龄发放,如果是在职职工工作满14年离职不用退还已发放的房补。我想咨询一下我钱7年的房补是不是应该给我,如何计算?因为这是购房款货币的实际购买能力将的的部分又如何补贴?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对于住房补贴,我中心目前仅负责单位将住房补贴资金缴存到相应管理部后的使用管理。对于具体如何才能享受政策,建议向单位负责住房补贴的部门或者房改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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