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从北京搬到哈尔滨住买房可否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0-03-22 17:32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1.我原来在北京工作,后来工作调动搬到哈尔滨(同一单位),还是在北京交公积金,如今准备在哈尔滨买房,应该怎样提取公积金; 2.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新商品房); 3.如果第一次提取之后,以后可否按季度或年度提取用来还贷款。

管理中心回复:1、异地购房后,如果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一次性付款购房的,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2、异地购房不能申请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但是仅限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http://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如果您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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