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情况咨询[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2008-12-19 16:28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烦劳解释:12月11日从银行已交贷款8000元整,为什么网上播报的已还本金6267.27元?1732.73元是否为利息?若这样计算,利息应如何计算?

管理中心回复:还款的原则都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利息是按照您实际占压借款资金的时间来计算的。每一期计息都是以您的剩余本金数作为计息的基数,用这个基数乘以月利率(月利率就是贷款年利率÷12(月)),得出来的数额就是您当期应当偿还的利息数,您还款的金额数刨去这部分,剩下的就是您偿还的本金数。举个例子:20万20年,最低还款额为995元,假定月利率为3.825‰。首期还款如果是按最低还款额还款,其中利息部分金额为20万元×月利率(3.825‰))=765元,偿还本金部分为230元;第二期如果还是按照最低还款额还,则利息部分为(20万元-230元)×月利率(3.825‰))=764.12元,偿还本金为230.88元;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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