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每月还款问题

2010-06-29 09:05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本人贷款30万30年还 每月还1409 听说公积金可以降低每月还款额度,就是说我能每月少还一些钱 是否有这个条例?? 我能否降低每个月的还款额度呢??比如降低到1200 1000 或是更少。 公积金降低这个额度的下限是多少?? 我目前这种贷款 1409 最少能降到每月还多少??? 本人是公立高中教师 公积金月缴存444 单位再给缴存444 1个月888元 已经缴存2年的公积金了 麻烦您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目前,我中心没有您所说的规定。 2、购房后,如果您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购房材料,是可以根据购房提取的条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提取时,采用贷款方式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对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到北京工作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处填写相应的单据,然后由单位的经办人到管理部办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以办理提取。 3、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但是仅限于持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具体细则请参阅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中心文件 - 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2号),http://www.bjgjj.gov.cn/zcfg/zxwj/zfgjjgjzc/200901/t20090108_2569.html。如果职工符合其中规定条件,则可以通过单位办理约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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