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提取

2010-06-21 14:2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在04年至06年在北京朝阳区工作,单位给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07年后我回到家乡,因为工作单位没有住房公积金,所以一直没有转回来,我想问,如果现在我要转移回来,或者提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如果您在外地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的账户内。对于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地:职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等资料给在北京的原工作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处申请办理,经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管理部审核后为其办理转移。 2、提取条件可参阅网站“提取”栏目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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