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

2010-06-18 14:31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你好? 我所在是北京一家物业分公司,在异地上班,请问单位未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是否可以投诉单位,具体应该向那个部门反映问题, 请指导 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1、建议您通过本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路径查阅京建物〔2007〕764号“关于促进在京物业服务及相关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具体内容。 如果您单位属于文件规定的单位房屋,则单位应当至发文之日起为您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2、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您可以采取向管理中心投诉的方式进行维权。具体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2、您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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