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该不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

2010-06-15 09:57   来源: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1.我是外省农村外来北京,在一家部队出版社连续工作14年,今年单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有我的,但我不确定作中还会不会有我的,因我是农村户口? 2.我的工资是劳动合同中规定每月1500元,我还有年终提成(每年在3万左右)。全年收入只有这两块。可我单位没有按照这个收入给我计算应缴纳公积金数额。说:工资1500不是我的基本工资属于“生活费”;年终提成也不属于薪金;我没有绩效奖、也没有职位补贴。 请问我的收入每月1500和年终提成应不应该加起来计算我的应缴公积金基数。

管理中心回复:根据现行政策,对于非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按照单位和职工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关于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 [2001]1227 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 1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d 过节费;   e 伙食补助。 ( 2 )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   a 2000 年 4 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b 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c 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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