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帐户合并及提取

2012-08-02 11:23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本人户口在天津。2010年6月从朝阳区一家公司离职,进入丰台区一家公司,2010年8月,离开该公司到外地工作。本人公积金帐户目前存在两个帐户,一个在朝阳区封存,一个在丰台区封存。目前本人在天津贷款买了套商品房,想把帐户余额提取出来。现咨询两个问题:1、这种情况,自己能办理提取手续吗?如果个人不能办理,必须丰台区公司代办?还是朝阳区公司也可以代办?2、提取前帐户需要合并吗?合并需要什么手续?必须合并到丰台区吗?
回复:1、异地购房与在京购房提取条件相同,具体请参阅网站“提取”栏目内容。 2、从管理部转移到管理部职工需要将转入单位即新单位的单位登记号和个人编号提供给转出单位即原单位,然后原单位填制《转移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内部转移手续。转入单位也可以到转入单位开户管理部为其办理内部转移手续。《转移申请书》加盖转入单位预留印鉴。 3、建议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管理部柜台查询您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果仍在单位账户下封存,则应当由原单位办理。如果账户显示为集中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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