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办以及转移相关事宜

2012-08-01 12:11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1.我的交行公积金联名卡丢失了去交行补办后,还需要再去公积金做备案什么的吗?(我的公积金没有做过提取和贷款)2.我现单位是国管公积金,原单位是市管公积金,如果由原单位转出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原单位办理什么转移手续吗?3.如果我的市管账户不做转移,相当于我有两个公积金账户,如果到退休的时候领取时候,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原单位协助办理吗?4.如果我从现在单位离职的话,下家单位是市管账户,下家单位直接把我的公积金继续按原来的市管账户上就可以了吗,办转移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手续,需要原单位提供什么和现在的单位提供什么手续吗? (原单位——现单位——下家单位) 请尽快回复!万分感谢
回复:1、如果您的联名卡丢失,建议您到您的联名卡发卡行办理挂失补卡。 2、从管理部转移到国管分中心的业务流程如下:(1)职工首先需要到新单位所在的建行打印《银行查询单》,加盖银行印章后,职工在空白处填写新单位的全称,然后将查询单交给原单位。(2)原单位首先要为该职工办理内部封存,然后依照职工提供的查询单填写《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然后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外部转移手续。 3、建议本人持身份证到我中心下属管理部柜台查询您公积金账户情况,如果仍在单位账户下封存,则应当由原单位办理。如果账户显示为集中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 4、如果原单位和新单位都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我中心下属管理部的,原单位为职工办理了封存,那么新单位在为职工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自动转移合并。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