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公积金是在兰州市公积金中心交的,我老公的是在甘肃省交的;
2.我们现在想买套二手房,两个人都还贷,谁做为主贷人呢?
3.贷款后第二年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来还贷,我和老公的账户都可以还吗?
4.在贷款前是否可以保留一定数额再提取公积金,再贷款呢?如果再贷款是不是要在提取后三个月才可以?这三个月后是指放款日还是提交申请日?
我说的可能不太清楚,麻烦帮我解释一下,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你好,您夫妻二人都可以作为贷款人;贷款后第二年在我中心缴纳公积金的,可以使用公积金来冲抵贷款,您爱人的需要咨询一下省中心;提取后间隔三个月以上才可以提交贷款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