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合并问题

2012-05-08 10:52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   分享到:

问题:您好,我现在在深圳工作,以前在外省的公积金账户余额需要和现有的账户合并,请问可以实现吗?需要哪些手续?谢谢
回复:单位专办员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后,可将在异地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转入职工已在深圳设立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由单位的专办员办理个人账户异地转入手续,需提交下列材料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2)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我市证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无异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公章时须提供);(3)办理转移业务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联名卡(专办员办理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4)专办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本人办理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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