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开始,北京与秦皇岛公积金可异地互贷

2010-04-07 15:36   来源: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   分享到:

问题: 2009年4月开始,北京与秦皇岛公积金可异地互贷。 在北京和秦皇岛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对方城市购房时,可享受异地公积金贷款,这也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与其他城市全面合作开展个人异地贷款。 听说自2010年开始,北京与秦皇岛公积金异地互贷停止办理,请问是真的吗,如果停止办理,何时能恢复办理。 我单位在北京,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秦皇岛买房。 盼答复。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在我市的异地贷款暂时停办,何时恢复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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