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2010-11-09 15:14   来源:株洲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借款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4份)。未婚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4份),离异、配偶死亡未再婚的需出具未再婚证明(4份)。
(二)夫妻双方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需由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签字)或其他有效收入来源证明:
1. 有租金收入的,需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和租赁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2. 有个体经营收入的,需提供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和最近3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各2份)。
    3. 有兼职收入的,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能显示最近3个月工资收入的工资卡原件、复印件(各2份)。
(三)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各一份)。
(四)购、建、大修住房资料:
1.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3份);
2.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完税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 自建住房的,提供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的建房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4. 大修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维修鉴定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五)首付凭证或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原件、复印件(2份)。
(六)其他需要证明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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