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苏州户口迁往外地后且离职原苏州单位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0-06-17 00:00   来源:太仓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06.7-08.4在太仓农行工作的,当时户口在苏州,08年4月后辞职了去广东一段时间,现在回上海工作,户口已经迁回老家了(不在苏州市),请问我要提取太仓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应该怎么准备什么材料,还有需要经过哪些程序?谢谢!! 是不是需要原材料提供离职证明,另外公积金卡是不是也在原单位?户口迁移证明是由苏州公安局开,还是由老家公安局开?公积金提取的银行卡需要在哪里办理,具体是怎样的流程? 问题比较多,请耐心解答,多谢了!!!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根据你说讲的情况,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之一可提取公积金:1.提供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上海缴存社会保险的证明、公积金卡、身份证;2.提供苏州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或你老家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入证明、公积金卡、身份证;3.太仓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老家的户口簿、公积金卡、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公积金卡,如公积金卡未拿到,可致电我中心,查询该卡的发放情况,电话5351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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