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补缴

2010-06-07 06:10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本人2007年11月下岗,办理了社保失业金,也中断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至今没有上缴过。现在2年的失业金已领完,我现在想从2009年12月补缴公积金,请问可以吗?(漏缴的公积金可以补缴吗?)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必须通过单位缴存,由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合理负担。关于补缴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具体请咨询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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