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

2010-03-18 07:57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是江阴人在张家港上班,现在我在我们镇上买了房子,是公积金贷款的,我想把在张家港的公积金提出来,想问一下要哪些手续和资料,另外我听说只能取一次,是不是真的?还有提取时有没有时间限制(拿到房产证后)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1.提供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帐号、贷款本金余额、提取类别,并盖章;首次办理还贷提取时还须增加签定的《借款合同》)。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在还贷期间首次足额还款后办理,一年不超过二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人帐户截止还贷证明出具之日余额减去1000元后的余额,且不超过贷款本金余额。咨询热线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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