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贷款

2010-08-16 08:27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我现在张家港一外企工作并缴存公积金,请问如果在天津市买房,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还贷款吗?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可以提取使用个人帐户内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具体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款还贷证明》(注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帐号、贷款本金余额、提取类别,并由银行盖章;首次办理还贷提取时还须增加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在还贷期间首次足额还款后办理,一年不超过二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缴存人帐户截止还贷证明出具之日余额减去1000元后的余额,且不超过贷款本金余额。咨询热线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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