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2010-07-02 06:09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现在想买一套33.8万的二手房,93个平方的。我现在是月缴纳708元公积金(公司加个人,各12%),并且已经连续缴纳公积金差不多3年了,这个月还要调整的更多一点,现在我是个人购买,未婚,按规定好象是最多可以贷21万,我想请问下,我按首付10.2万,然后申请21万公积金,待完成后,再付2.6万的尾款,这样做可以吗,在公积金贷款时有什么相违背的地方,或者整个过程有什么地方出错了吗?请帮忙告诉下,另外我的户口还没转到张家港来,但是在这交了3年的公积金,包括以前在常州缴纳的6000多也转到张家港来了,请帮忙告知,谢谢了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买二手房必须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在契税完税凭证出具后三个月之内来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存在首付的问题。具体请咨询5869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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