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和委托还贷

2010-07-05 11:28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还想请问下几个问题。
1,现在的二手房做多房袋70%是以你们评估加为准还是买卖契约为准呢。今天打电话问的时候说契约。
2,是不是我公积金贷款后,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3,如果我提取完公积金后,还方便办理公积金委托还贷吗?
请帮忙下,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
1.购买二手普通商品住房住房,以契税完税凭证或经产权交易中心鉴证的买卖合同上的交易金额,两者采取就低原则。
2.一次购房行为可以办理一次提取;如果有住房贷款,可以每年二次提取个人账户内公积金现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贷款本金,账户保底留存1000元。也可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公积金协议,实现每月将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划转到还贷卡上,但同样要遵守提取现金的提取限额和保底数。
3.可以办理委托提取,但办理委托提取后就不能每年再两次提取现金。咨询热线586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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