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符合公积金申请条件

2010-03-18 11:39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我在08年买的期房,今年5月马上交房拿钥匙。08年买房子的时候付了首付30%,其余的70%房款已在08年年底办理了商业贷款。我是否符合申请公积金时限的条件?

管理中心回复:您好。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申请时效为: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购房款达到20%之日起到合同载明的付清全部购房款之日止。因特殊原因超过申请时限在三个月以内的,经审核批准方可受理。 具体请带好合同到公积金贷款审批窗口咨询或电话咨询5869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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