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

2010-03-08 06:47   来源:张家港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由于我刚刚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具备贷款条件,若全部使用商业贷款买房,6个月后或1年之内,再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贷款,请问这样是否可行?如果可行,以后的利率是否按照公积金贷款利率?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你好。公积金贷款申请有时效(具体可参阅本网站“办事指南——贷款须知”有关条款),如果超过时效就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苏州地区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均未开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只要您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还请该笔商业贷款的前提下此笔贷款按公积金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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