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委托

2010-05-22 00:00   来源:吴江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你好!我朋友之前在吴江上班,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没有及时退出,现在人在北京,不方便回来,想委托我代为办理,请问是否可以?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何种手续。谢谢!

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目前,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仅限于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同时应出具相应关系证明;确因特殊原因,本人及家属无法到场办理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代为办理的委托证明(由委托人签字且须盖单位印章),同时公积金卡已事先由提取人本人设定密码;其他情形的,均不予代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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