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公积金提取问题

2010-04-06 09:44   来源:扬州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 您好,本人在扬州市正常缴纳公积金三年了,现已经在吉林省长春市(本人户口所在地)进行了商业贷款,请问我是否每年的3,4,5月份都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呢?都需要什么申请资料呢?十分感谢,打电话没咨询到,很着急,感谢您的回答。

管理中心回复: 你好!可以冲还(转账),需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即时还款余额清单(盖章)、公积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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