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我能申请公基金贷款吗

2010-03-22 21:2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我已经连续缴了2年公基金,帐户里有7500元的金额。我的旧单位是每个月20号左右交公基金的,我现在准备换工作,新的单位说前半年试用期是不交公基金的,半年后将会一次性补交试用期的公基金。那么请问如果旧单位最后一次帮我交公基金的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那么1)后面半年内新单位不帮我交公基金的这段时间我可以申请到公基金首套房贷款吗?2)如果是因为新单位停止缴公基金了,不能申请到贷款了,我在3月20日之后的多少天内是可以申请到贷款的吗?比如我4月20日前申请公基金贷款能通过吗? 账户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一旦你从原单位离职,原单位转移了您的公积金账户,而新单位又没有及时为您做正常汇缴,您就丧失了申请贷款的资格。因此,建议您在没有离开老单位前尽早申请公积金贷款或者与新单位协商正常汇缴。
具体情况,请您拨打62441200,按1号键,选择1选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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