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0-01-17 15:3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本人具有上海市浦东区常住户口,将在2010.1.31辞职,并且没有寻找其他工作单位的打算。请问我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自己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何办理?
另外,如果以后自己注册公司,是否可以以公司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
谢谢 目前可以申请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为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并应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户籍,二是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
符合自愿缴存条件的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审核手续。
地址: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
需携带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以下从业证明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http://www.gjj123.com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劳动手册、雇佣关系证明等。
3、相关收入证明材料:
(1)个体工商户的雇用人员缴存的,需由雇主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2)其他人员只需提供本人填写的《收入承诺书》。
4、《中国建设银行本外币活期储蓄一本通》的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若您以后注册公司的话,可以按照单位开户和汇缴的方式进行公积金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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