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积金期间正值跳槽,是否影响贷款?

2010-03-27 02:3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您好,我已连续汇缴公积金超过2年,现在4月8日会去新公司上班,老公司的合同到4月5日为止。同时4月份我在申请组合贷款购买房屋。新公司有2个月试用期,时间上会否影响我的公积金贷款审批?我该如何避免?

备注:老公司人事说会帮我公积金汇缴至3月。 按规定,在贷款申请日前六个月应当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补缴不算作正常汇缴。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如果您是4月申请贷款的,那么必须满足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的公积金连续缴纳,但是具体的贷款情况还需要以申请当时网上贷款系统内的审核结果为准,具体的您可以通过网上贷款栏目http://netloan.shgjj.com/了解一下,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62441200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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