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咨询

2012-08-14 10:2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请教版主,我现在有一套房,建筑面积102平米,产证和户口都是我,我太太以及我父母四个人的名字(除此之外我们夫妻以及我父母名下均无其他房产),,父母都已退休,目前这套房子我是主贷人,我太太是参贷人,还剩余纯公积金贷款12年,剩余贷款本金50万左右。这种情况下,这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没还清,如果再购买第二套商品房的话,能否作为改善型住房用我们夫妻的名义再用一次公积金贷款? 如果可以的话,贷款额度多少?对于第二套房的面积是否有限制?
回复:您好!您之前的一套房子贷款还没有还清,则是不可以再次申请贷款的。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需进一步了解 ,请拨打624412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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