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二套房

2012-08-13 15:2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们现在自己有且仅有一套40平方的小房子,使用纯公积金贷款,目前未还清贷款。我和我妻子共同还贷,不过我目前月缴额高于月还款,所以其实是我一个人在还贷。今年底以前,我们想把这套小房子卖掉,换一套稍大点的房子。我们打算提前把公积金贷款还清,然后再借公积金贷款购买下一套房子。我想请问:1. 后面一套房子可不可以借纯公积金或者组合贷款?2. 若可以,利息是多少?3. 我们夫妻二人一共可以借多少公积金贷款?4. 我们现在没有补充公积金,我们的情况需不需要,已经如何缴纳补充公积金?谢谢!!!
回复:目前的贷款政策是只要属于首套房或二套改善型购房都可以使用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若被认定为首套房则享受基准利率,若被认定为二套房利率则要上浮10%。根据沪公积金(2010)57号文:一、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二、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的贷款额度您可以在公积金网http://netloan.shgjj.com/上测算一下。补充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由用人单位自愿缴纳,具体是否可以缴纳就咨询你们的用人单位。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拨打62441200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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