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问题

2012-08-11 19:24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与我先生分别与婚前各自购置一套房产,均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我先生有补充住房公积金,我没有。后来其中一套亿转赠于我婆婆,现在夫妻双方名下仅有一套房产。由于居住环境问题现在想将名下仅有的这套房产出售后重新购置,如使用纯公积金贷款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否上调,贷款额度为多少?如使用组合贷款,公积金部分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否上调,贷款额度为多少?之前有打公积金热线两次,分别获得了首套房和二套房两种不同的结论,故而特来发贴询问,请给予一个确切答案。谢谢![ 本帖最后由 adelachen 于 2012-8-11 19:26 编辑 ]
回复:您好:根据政策,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由于公积金网不是认定机构,纯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套数认定需要借款人凭资料到贷款办理机构认定。组合贷款的套数认定以银行认定为准。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日拨打62441200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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