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家庭如何认定?怎样审批?请专家解答

2012-08-10 10:2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有两个问题,请专家解答,谢谢。1、家庭及改善型需求如何认定的?房子面积96平米,本人新上海人,老婆外地户口,在上海工作,现无孩子,但有外地户口老母亲一起居住。打算新购住房,可否认定为改善型需求?2、组合贷款如何审批?是以银行审批的为准么?还是要公积金中心再重新审批?像上面那种情况,再购房,组合贷款购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可以通过么?
回复:您好,改善型住房的认定的标准是: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持有一套成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为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若您现需要办理纯公积金贷款且您和您配偶在上海无任何房产并且没有办理过贷款手续是可以认定为首套住房的。组合贷款您需要去银行办理,银行进行审批。组合贷款的政策及操作方式建议您直接咨询贷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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