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缩短年限及添加还贷人的问题

2012-08-09 15:3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我和先生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当时贷款人仅他一人,我没有参与共同还款,产权证上是我们俩的名字,现如今我公积金帐户里余款较多,想和先生一起还贷款,问能否参与同同还款,可否选择每还,缩短还款年限,提高每月还款额?如何办理?谢谢。
回复:您好,由于目前您配偶处于公积金贷款还款阶段,因此您的公积金帐户余额只能和他一起进行冲还贷。具体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为:带好双方的身份证和公积金帐号、借款合同、原冲还贷协议、相互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双方一起到原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委托人增加申请手续。申请成功后,您个人公积金帐户余额就可以一起进行冲还贷了。另外您的冲还贷方式必须和主贷人一致。冲还贷的顺序是先冲还主贷人的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时再冲您的账户余额,如这你们账户都无金额的话会从你们签借款合同时和贷款银行约定的还款卡中扣除。若您要办理缩短年限,您可以按照“部分提前还款”来操作: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在还款满一年以后,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缩短借款期限,但借款期限不得低于变更时还款能力确定的期限,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不在还款能力的计算额度内。受托银行或住市房置业担保公司与借款人应以书面形式变更借款合同,在次月或次年根据变更后的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本金余额,重新计算出借款人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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