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组合贷相关问题

2012-08-04 16:2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本人户口在外地,来沪工作两年,已婚,配偶不在上海工作,有引进人才居住证,无补充公积金,在外地有购入商品房一套,还有贷款。现在想在上海购房,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最高能贷多少钱?
回复:根据您的描述,您名下有贷款记录一般不能被认定为首套房来申请组合贷款。根据沪公积金(2010)57号文:二、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的贷款额度您可以直接在公积金网http://netloan.shgjj.com/上测算一下。如需贷款请于工作时间拨打26060252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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