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咨询(有过二次公积贷款记录,可否

2012-08-02 15:2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之前有过二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现都已结清,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可否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沪公积金(2010)57号文件: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根据当前政策,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由于公积金网不是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套数认定、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624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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