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2012-07-31 14:46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如题,正好要办贷款,但因为工作调动的关系,原单位已将账号转出,新单位暂时还没去办理(要到8月中旬才去办),时间上和我贷款的时间有冲突,请问有什么办法能提前把账号弄回正常状态吗?另外,查询账号,原单位最后一笔公积金只帮我交到6月份,我8月份办贷款的话,会不会因为7月份的空白而导致不符合连续缴纳6个月的规定?有什么办法补救吗?
回复:1、只有将公积金账户转入新单位,由新单位办理启封后才可将公积金账户状态恢复为正常。2、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账户状态为“正常”,且近六个月必须连续正常汇缴。如近六个月中出现断缴欠缴的情况,均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如7月份已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由单位为职工进行补缴,补缴到账后申请因不连续六个月的复议手续,若复议通过,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例如:不连续六个月的情况需要提供: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1份、单位出具盖有公章或人事章的证明材料1份)。复议申请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dbg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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