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的过程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2012-07-30 15:0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准备购买一套房子,已经签了购房合同,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我换了新的工作,原单位终止交金,新单位要过了三个月试用期之后才能帮我交公积金金,当然试用期部分是会补交的,请问我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您好: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在申请前的6个月公积金需要正常连续缴存。经查询,您当前的公积金帐户状态正常,所以您目前可以申请贷款。2、如果您目前不申请贷款,而是转入新公司之后再申请,到时可能会由于转单位而出现停缴状态:若启封后单位继续汇缴,无跳空的月份,那么不需要通过贷款复议就可以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反之,若有跳空的月份,可能会出现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不过该月份如果与新就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单位发放整月工资,则可让单位进行补缴,补缴成功后可通过贷款复议的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有疑问,请拨打62441200详细咨询。夏季炎热,请注意防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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