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型住房问题

2012-07-31 11:22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情况:婚前贷款买1套房,97平米,婚后妻参贷还款,现早已还清,产证上就一个人。两人均有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问题:1、这种情况准备再买一套能否算改善型购房?(现一家三口); 2、若是改善型购房,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3、能否将家人(如父母)的名字上于将买房子的产证,减少人均面积?(家人上海农村户口)。非常感谢。
回复:1、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4平方)按您所述,应该可以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由于公积金网站不是具体的认定机构,具体的认定需要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且提供的有效资料相结合,最终套数认定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2、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如双方都有补充公积金,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3、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计算,借款人父母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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