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 汇缴、补缴

2012-07-25 20:3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是 去年 5月至现在一直该公司上班的,有签合同,公司在今年5月才给我开户 缴纳公积金,账户里显示 都是汇缴,我想请问 我这种情况下,我现在可以公积金贷款吗?谢谢[ 本帖最后由 shihjin 于 2012-7-25 20:40 编辑 ]
回复:您好,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申请贷款之前六个月连续正常汇缴公积金。每月汇缴一次算是连续正常汇缴,一个月汇缴多月不算正常缴纳。如需贷款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复议。复议资料: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例如:不连续六个月的情况需要提供:单位的最近半年汇缴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盖有公章或人事章的证明材料1份)。具体材料以柜面要求为准,建议您可以向复议网点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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