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来的房子,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贷

2012-07-25 11:2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现在已经卖掉原来的房子,而且原来只有公积金贷款,现已全部结清。如果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话如何贷款?因为已经结清,是否可以马上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我和我老公都有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我们可以最多贷多少?我们打算提取一部分余额拿来购房,请问里面应该有多少余额才能贷到最大限额?因为问题比较多比较复杂,方便的时候请联系我们:13564564130 郑先生。多谢!
回复:像您所述的情况,贷款结清,抵押注销办理好,并且网上没有您公积金贷款信息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改善型购房贷款。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如果双方都有补充公积金,最多可以增加20万元。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购买自住商品房,并且使用公积金贷款,这样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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