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的公积金

2012-07-24 10:55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沪籍夫妻名下共有一套住房(面积较小,一家三口住,孩子未成年),商业贷款已还清,没做过公积金贷款但是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充抵过贷款。夫妻二人目前公积金账户共有12万多余额,账户状态正常。现想改善购买第二套住房:1.能否组合贷款?2.公积金贷款部分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60万?3.怎样办理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具体需提供哪些资料?4.计划在浦东买房,是不是应在浦东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谢谢!
回复:1.您好,根据沪公积金(2010)57号,关于购房家庭申请组合贷款中住房套数的认定和贷款首付比例,以组合贷款受理银行执行的相关规定为准。2.纯公积金贷款,也是要根据认定后才能确认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以户为单位最高是60万,但是二套改善型以户为单位最高是40万。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3.办理组合贷款,直接经由商业银行办理即可,详细材料请具体咨询商业银行。4.按照你的阐述,由于你是办理组合贷款,审核不交由我公积金部门审核,所以无需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直接咨询商业银行即可,由于当前各大银行对于购房政策略有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各大银行贷款部。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时间来电详细咨询624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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