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买房,我和爱人可否以此为理由申请提取公

2012-08-20 16:4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弟弟在上海买房,我和妻子可否以此为理由申请提取公积金,如可以需要哪些资料。
回复:如您们夫妻与您弟弟是同一户籍或房产证上有您夫妻名字,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在该套房屋房产证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至房屋所在区建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一次性提取业务。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jhgjjz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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