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少缴公积金,我是否有权在退休时要求一次

2012-08-20 15:27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每月收到的工资单上,关于公积金的缴费,我个人是支付244元可是,今年收到每年公积金的单子,每月缴费的总额是382元按国家公积金的缴纳规定,是我个人缴7%,单位缴7%而现在明显是我个人缴了单位少缴了首先,请问单位这么做是不是违规操作其二,毕竟我还想在单位里继续工作下去,我现在不和单位谈,是不是可以等几十年后,我离开单位的时候,和单位交涉,在退休时要求一次性打入公积金账户
回复:您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96元、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300元,当前月缴存为374元。如您对您的缴存基数存在疑义,可以向单位经办人核查,核查后进行更改。住房公积金维权追述是不限制时效性的,但您需保留相关的有效工资证明和用工合同。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致电62441200咨询。

有用(0) 没用(0)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