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居住证者从共有人处购买房产份额,可否公积

2012-08-20 12:43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1、甲乙是有血缘关系姐妹,两人2003年在上海共同购买一套91平米商品房住宅,目前该房价值100万元。2、甲上海户籍,单身。乙外地户籍,持上海市长期居住证,丧偶。3、乙2007年在上海申请商业加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了另一套房子,后来还清贷款,房屋出售。目前乙名下只有03年买进的这半套房。4、目前想将03年购进的房屋中甲的份额转售给乙,乙是否可以为买进这部分份额而申请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可以申请多少额度贷款?利率如何?多谢!
回复:很抱歉,亲友间房屋买卖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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