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否撤销已缴纳的公积金

2012-08-15 13:18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你好,公司人事问我户籍,我报了城市户口,结果公司给我以城市户口缴纳,后查明我户口本上无农业、城镇户口类型,现公司要撤销公司已缴纳的公鸡金部分(公司按农业户口处理),是否可以?如果不可以,公司缴纳部分我能提取出来吗?谢谢!!!
回复:1、《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中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外,单位可以为本单位农业户口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友情提示:单位一旦为农业户籍的在职职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必须为其正常缴纳。已经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能退回。http://www.shgjj.com/html/zcfgjstz/10467.html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http://www.shgjj.com/html/zcfggjjfg/516.html 因此您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http://www.shgjj.com/html/ywzntq/index.html),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都可以提取。[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y1 于 2012-8-16 0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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