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可以交公积金吗

2012-08-09 10:3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请问版主,本来是中国籍,工作两年。今年刚刚转国籍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是否还应该继续缴纳公积金,之前的公积金是存还是提呢?非常感谢!
回复:外籍员工无法办理公积金缴纳。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号)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指标解释和劳动保障部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称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 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如果您是属于出境定居,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那么您可以凭以下提取材料办理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余额。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2)委托办理的: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及其出入境管理部门或上海市外国语大学出具的翻译件。3、其他证明材料提取人获取下列证明材料时,应向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经查询,您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您可以让其开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qxglb/index.html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http://www.shgjj.com/html/slwdjhgjjzg/index.html友情提示:出国定居的资料的指点翻译机构:上海市外国语大学:大连西路550号,电话:65311900;出入境管理局:民生路1500号,电话:6854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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