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由我妻子的公积金贷款,用我的公积金冲贷款

2012-08-06 11:29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当初公积金贷款由我妻子名字贷款的,那时我还没有公积金。现在我的公积金账户正常,未被使用过,已连续交纳1年。房产证是我和我妻子的名字。请问老师: 1.现在我们计划只把我的公积金办理成为年冲贷款,我妻子的公积金还款方式仍然不变。如果可以办理,该怎么办理? 2.能否将我们两人的公积金贷款都办成年冲?
回复:1、配偶或者是直系血亲都可以参与冲还贷,只要去贷款银行办理增加冲还贷人员的手续即可。办理冲还贷人员变更手续,需要携带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原《公积金冲还贷委托书》。若您的配偶原来没有办理过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手续,你们可以带好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到贷款银行去办理冲还贷款的手续。2、如需变更住房公积金的冲还贷方式,必须是在原公积金冲还贷协议执行满一年后方能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若您的配偶原来没有办理过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手续,那么你们去办理冲还贷的手续时,直接选择年冲就可以了,具体操作请咨询您的贷款银行。目前一套房屋、一个家庭只能选择一种冲还贷方式,且参与冲还贷人员的冲还贷方式与主贷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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