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请教一下关于公积金基数调整事项

2012-07-31 11:30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您好,公司今年上半年公司全部员工都是按照最低基数2338来缴纳,今年突然按照公司员工全年的实际平均工资来缴纳,这样前后两年政策不一致,难道国家政策一年变化那么大?还是公司单方面的意愿?谢谢~
回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17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各7%。相关基数调整文件您可以查看:http://www.shgjj.com/html/zcfgjstz/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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