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工作,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

2012-07-24 17:41   来源:上海住房公积金网   分享到:

问题:我是上海居民户口,30岁,原来的公积金账户有几万余额,无补充公积金,现在是没有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明年过完年准备开始工作,但又急于买房没有公积金,请问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吗?个人收入部分怎么证明?缴纳6个月后是否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补充公积金贷款,最高40万的贷款额度有影响吗?贷款发放后我如何停交公积金?
回复:1、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和自由职业者,可以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2、办理自愿缴存,相关收入证明材料:(1)本人当场填写的《收入承诺书》;(2)个体工商户的雇员缴存的,需由雇主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收入承诺书》是有统一表单的。3、自愿缴存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按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的约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自愿缴存者的最低缴存期限一般应不低于两年(即缴存24个月);若个人缴存者在签订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后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最低缴存期限应不低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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